: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,但因为缺乏生效要件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房屋买卖合同。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具有违法性,当事人不能通过承认其效力而使其变成有效合同,因此无效合同的无效是绝对的,并且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。合同部分无效,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,其他部分仍然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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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条件
法律分析: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条件有:(一)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(二)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(三)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(四)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(五)违反法律、行规的强制性规定。房产、地产分别转让,合同无效。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,合同无效。产权主体有问题,合同无效。侵犯优先购买权,合同无效。单位违反规定购房,合同无效。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,显失公平,合同无效。非法转让,合同无效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百四十 一方以欺诈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