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去申请支付令:依法享有债权的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以以书面形式,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申请。有权管辖此类案件的只能是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;债务人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应由债务人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管辖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、有价证券,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申请支付令:(一)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;(二)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。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、证据。
第3种观点: 金额多大可以申请支付令没有明确的规定。支付令是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,根据债权人的申请,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。是人民根据债权人的申请,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。【法律分析】金额多大可以申请支付令没有规定。1、向人民申请支付令的申请人,一定是属于债权人的一方,只有债权人才具备这个督促权利,债务人是没有这个权利的。2、支付令里面的内容包括,债权人要求债务人以什么样的偿还方式,去偿还债务,比如用现金的方式偿还债务。支付令,可以这样来理解他的概念。作为债权人,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,去向人民,申请行使的一种督促权利。申请支付令的时候,作为当事人要具备以下这几点要求。(一)向人民申请支付令的但是人,一定是属于债权人的一方,只有债权人才具备这个督促权利,债务人是没有这个权利的。(二)支付令里面的内容包括,债权人要求债务人以什么样的还债方式来对欠下的债务作出清偿,比如用现金的方式偿还债务。(三)作为债权人的一方与债务人之间不应该存在互相的对等支付义务,债务人与债务人之间再也没有其它的关于债务的纠纷问题,或者是之前二者之间是有这种对等的,互相支付的义务,但是已经全部结束了,已经都各自履行了,其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,债务人如果本身存在,可以消支付令里面应该履行的支付义务,这时候支付令就不应该存在了,会产生矛盾。【法律依据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受理申请后,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、证据,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、合法的,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;申请不成立的,裁定予以驳回。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,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。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,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。